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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工作-- 上海市商业联合会外埠农产品流通委员会发起单位首次会议纪要

上海市商业联合会外埠农产品流通委员会发起单位首次会议纪要
2017年7月18日,漕宝路88号光大会展中心三楼召开上海市商业联合会外埠农产品流通委员会首次发起单位会议。会议由上海市现代食用农产品交流促进中心理事长主持。会议讨论《上海市商业联合会外埠农产品流通委员管理办法》、上海市商业联合会外埠农产品流通委员首届理事会候选人和秘书长候选人名单、当前重点推进工作等事项。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发起筹建外埠农产品流通委员会符合国家有关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创新驱动的要求,是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提升消费能级,服务上海农产品大市场建设的具体措施。



会议明确

 一、推荐杨中华为理事长


杨中华长期从事农产品交流促进中心工作,有在沪举办农产品展览(销)会的实践经验,人脉广泛,能体察外埠入沪农产品企业,有号召力,能驾驭外埠农产品流通委员会工作。一致推荐上海市现代食用农产品交流促进中心理事长为首届上海市商业联合会外埠农产品流通委员理事长。

二、外埠农产品流通委员会主要职能和任


1、学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加强农产品市场发展的方针政策,围绕上海市农产品市场的发展,协调企业与政府,以及外埠农产品入沪的相关事宜。

2、积极开展外埠农产品入沪流通企业自律规范工作。根据《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市商业联合会的要求,参与和协助有关部门执行外埠农产品入沪法规,配合制订农产品质量标准、服务标准和准入条件等,规范经营行为,促进公平竞争。

3、维护并扩大市商业联合会在国内、国际影响力。收集外埠市场动向和最新的农产品市场信息,做好向政府、会员之间信息的双向传递,为会员开展各项活动牵线搭桥。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特别是长三角地区组织建立长期合作交流平台,扩展合作网络,开拓新的合作领域。

4、举办农产品国际、国内展览活动。举办展览展销、社区移动商业、产销衔接,配合信用征信服务、名特优评选等活动,扩大生态农产品、国外农产品入沪规模。

5、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市商联会委托的各项任务或项目。组织会员单位进行产销对接、新流通模式等研讨,举办各种培训班和专题讲座帮助企业拓展业务。

6、向政府部门反映涉及外埠农产品企业的合理要求,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提出经济政策和立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当前需要推进的几项工作


1、酝酿、筹建组织机构。筹建组织机构和酝酿负责人提名,并报市商联会。

2、完善《上海市商业联合会外埠农产品流通委员管理办法》。委员会的业务范围:开展农产品市场调研、咨询,行业自律,举办会展、产品推介、品牌评优、国内外信息技术交流及经济合作等;会员:以吸纳外埠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经营者为主,市内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经营者为辅: 委员会成立“理事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开展日常工作。

3、推荐农产品(食品)类优秀企业入会,获“农产品地理标志”、“老字号”、“一县一品”、“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等企业优先,扩大协会队伍。

4、举办第17届全国农产品(上海)采购交易会暨第4届上海国际生态农业品牌展览会。




发起单位:

黑龙江省五常金禾米业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金莓科技有限公司 
大连渔翁岛海洋生物有限公司 
洛阳杜村原酒厂 
河南省光山县科牧养殖有限公司 
陇申实业(上海)有限公司 
洛阳聚客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安徽启航养生油有限公司 
江西绿海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元康食品有限公司 
青岛法优上选商贸有限公司 
昆山市共叔段水产有限公司 
山东省烟台天沐中药材有限公司 
河南省功能农业新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湘佳橘友农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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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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